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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委】关于材料委对厂家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充分调动全行业力量  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在行动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装饰装修材料专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各厂家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材料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结合各项目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明确疫情防控目标职责

按照《建设项目复工管理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各企业家对车间及办公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各自的使用区域负责;各企业要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企业传染。


二、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

各企业应掌握工作人员在京、离(返)京状况,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见附件)进行编制,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工现场。了解员工返京前是否已居家隔离14天,湖北地区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到京人员,需要在各区指导下进行监督性的医学观察,期间不可以到车间内工作;而来自非湖北地区且没有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到京人员,在确保自身以及周围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前提下,无须进行监督性医学观察,可以上班工作,但每天早晚需要自行体温检测。

三、制定针对性防控工作方案

1、各企业对外部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厂区。

2、对工厂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厂区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工厂安排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厂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 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各项目部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车间、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车间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工厂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各地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10.指定防控指导工作专员,及时准确为一线提供防疫作业标准和规范支持。

四、应急措施

当工厂出现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企业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厂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厂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厂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企业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企业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五、防疫宣传教育

各企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防疫宣传教育,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健康提示,要求员工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等相关健康指引,掌握必要的防疫知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材料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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