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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创意类)的通知关于申报2011年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创意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6 03:16:17 各企业、单位: 为加强设计师提高设计创新和创意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中设计服务的发展,在最近召开的协会设计委员会成立五周年会议上与各单位副会长商议,经协会领导批准,拟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评选中增加“优秀设计奖(创意类)”奖项,评审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名称 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创意类) 二、申报资格和内容: 凡在北京市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设计师和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创作的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幕墙设计、景观设计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作品。 三、申报奖项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截止。 四、申报要求: 1. 自2008年以后创作的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幕墙设计、景观设计、古建设计和住宅设计作品等: ①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宾馆、酒店、商业、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住宅公寓、园林景观和幕墙装饰等工程设计方案。 ②家居装饰装修设计:住宅楼整体精装修设计和高档装修样板间设计方案。 ③以突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可持续发展、新颖独特为主题的创意设计方案(公共建筑空间、住宅空间等)。 2.其他未实施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方案。 五、申报资料: 1.填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秀设计奖(创意类)”申报表。 2.设计作品申报人简历、照片。 3.效果图至少3张(手绘、电脑制作均可,要有突出创意部分)。 4.作品简要说明(300字以内,word文档)。 5.作品尺寸A3,申报表与效果图装订一册。 6.以上共5项,必须刻录光盘一张。 因创意类设计奖没有现场复查和设计师为专家做介绍,所有文字、图纸、图片、照片等资料均要进行数据化文件处理,统一用五英寸光盘刻录,以便在评审项目时利用多媒体向评委进行直观、形象地介绍。(提供的图片资料JPG、TIF、BMP格式均可,图片须达到1024×768,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的可印刷制版标准,所有申报资料用文件盒收纳提交)。 六、评选办法: 1.协会委托设计专业委员会组织业内和院校资深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行认真严格评审。 2.“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创意奖)” 获奖项目不作为推荐国优设计奖范围。 注: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www.bcda.org.cn设计委员会中下载。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建筑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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