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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市民一封信

致市民一封信


为了加强全市家装行业管理,促进家装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行业道德规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工作,给会员单位及社会大众提高更高质量的服务。现转发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致市民一封信,请社会大众给予监督指导。
一、依据国家《建设法》,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行业行为规范,加强企业管理。
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凡在京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的设计施工企业都应遵守。
三、企业须使用由北京市工商局监制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3版)现行文本,合同内容、条款必须填写完整、无漏项,不得擅自修改示范合同文本、内容或使用未经工商局备案自制合同。
四、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住建委核发的《建筑施工资质》或家装行业《市场准入》证书。
五、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家居市场内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认证)并加盖市场认证章。
六、设计人员,要取得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颁发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建设部、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所颁发的规定、规范、职业品德,合理设计、合理用料。
七、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要规范,并佩带公司统一印制胸卡,持证上岗(政府或行业颁发的培训考试合格的上岗证)管理公开透明,施工文明有序。
八、质量第一,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行业《家装管理指南》质量标准、工艺做法,达到环保工程、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九、诚信售后,企业设立投诉、客服信息裆案,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以“群众来访接待室”为载体,营造“受理有序,规范办理”的工作气氛,同时工作人员在接 待中本着“事实为根据、标准为准绳”的原则办事。同时要挂牌上岗,耐心受理,认真记录及时交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企业在经营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严重失信行为,投诉解决不利,在施工中弄虚做假,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以下处法:
1、情节轻微的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提出批评、警告;
2、情节严重,坚持不改的由协会在公众媒体和网站曝光;
3、情节严重又坚持不改的会员企业取其会员资格,并取消其参评优秀企业的资格。
4、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包括非会员企业),向市、区及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议,重新审核其施工资质等级。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家装委员会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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