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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疫情期间我市复工项目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关于加强当前疫情期间我市复工项目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1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复工项目建材供应保障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疫京建发〔2020〕180号京建发〔2020〕180号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02号)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加强我市疫情期间建设工程复工项目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材运输应严格按照“交运明电〔2020〕202号” 文件,落实“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的要求,做好进出京道路建材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二、砂石骨料、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等大宗建材进京,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铁路运输,接驳车站宜安排在低风险区;对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复工项目急需的建材,可实施“点对点”运输;建设项目可依托本市商务主管部门开辟的货物中转站中转运输,采用司机接力、中转站二次装卸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机的跨省域流动。


  三、复工项目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建材运输单位。可选择市交通委发布的《疫情防控物资应急保障运输企业名单》中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任务,具体名单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首页“建设工程运输网上调度平台”查询。


  四、严格施工现场建材进出场车辆和人员管理。落实“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76号)相关要求。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处理。


  五、复工项目有建材紧急运输需求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为其开具《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附件1)。市级重点项目直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其他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申请,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核定后,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具证明。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时应提供《应急物资进出京需求单》(附件2),驾驶员14天未出入中高风险区承诺书(附件3)和驾驶员健康码未见异常截图,落实建材运输“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的工作方案和承诺书。持《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的车辆,可保障优先便捷通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复工项目建材供应协调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45号)中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一 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样式).doc

                 附件二 应急物资进出京需求单.doc

                 附件 三 驾驶员14天未出入中高风险区承诺书.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合叶;联系电话:55597237;传真:5559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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