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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的通知关于举办“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的通知 中装协[2010]073号
关于举办“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 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解放军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2009-2010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了两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通过在全国巡回举办分站赛和总决赛,在全国的建筑和装饰设计师队伍中对照明设计和节能理念进行了推广和普及,引起广大设计师对照明设计的重视。为进一步巩固两届照明设计大赛成果,强化设计师对照明设计的认识和了解,检验建筑和装饰设计师在照明设计领域的实践成果,选拔优秀设计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在2011元月-10月期间,举办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3月)是组织发动阶段,将动员全国设计师队伍对本次大赛的积极参与;第二阶段(2011年3月-8月)将在全国15个城市举行巡回分站选拔赛,各分站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进入第三阶段,在各分站将同期进行LED照明巡回论坛,就LED新技术等相关内容向设计师队伍进行培训和推广;第三阶段(2011年10月)是全国总决赛。现将本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地建筑装饰协会大力组织本地设计师积极参与,评选出能够代表地区和全国水平的优秀设计作品,选拔一批能够代表中国照明应用设计水平的优秀设计师。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特成立大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晓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 主 任:房 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建筑师) 副主任:花恒久(中装协电气委员会主任委员) 华敬友(中装协电气委员会秘书长) 张玉峰(中装协电气委员会副秘书长) 成 员:各省市地方装饰协会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主任:张玉峰(兼) 副主任:朱晓岚、谈秋宏 评审委员会主任:房箴(兼) 副主任:花恒久、华敬友 委 员:由中装协电气委员会专家组资深专家组成 联系方式 大赛综合办公室(中装协建筑电气委员会照明电器部) 地 址:北京西客站南广场融信大厦1702室,邮编:100055 联系人:朱晓岚、谈秋宏、徐静 电 话:010-83993576 020-38824304(广州联络处) 传真:010-8399359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第二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参赛规程 2、2010第二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报名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参赛规程
第一部分 大赛概况 一、大赛名称: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二、大赛宗旨:推动照明设计专业化,推广照明节能产品 三、大赛背景 2009年-2010年,两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通过在全国16个城市巡回举办,在全国的建筑和装饰设计师队伍中对照明设计和节能理念进行了推广和普及,引起广大设计师对照明设计的重视。为进一步强化第一届照明设计大赛成果,更进一步提升设计师对照明设计的认识和了解,检验建筑和装饰设计师在照明设计领域的实践成果,特举办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中国建筑装饰与照明设计师联盟 承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员会 《照明周刊》 协办单位: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广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 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 云南省建筑装饰协会 河南省建筑装饰协会 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 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 湖南省建筑装饰协会
五、参赛对象 室内装饰设计师 / 建筑师 / 照明设计师 / 大专院校设计类专业在校师生 六、参赛作品范围 商业店铺、宾馆酒店、别墅会所、家庭住宅、餐饮空间、办公楼、交通枢纽、展览馆、博物馆、广场、道路景观等建筑室内外的照明设计应用作品。
第二部分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2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按各赛区通知为准。 备注:参赛作品的工程项目需在报名截止期之前完工。请在作品说明写上工程名称、工程所用产品名称和数量、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等。 二、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西客站南广场融信大厦1702室 邮编:100055,咨询电话:010-83993576) 报名地址二:协办的各地建筑装饰协会 三、报名资料索取方式 方式一:网上下载。 大赛指定下载网址:1、中国建筑装饰照明网(http://www.lighting-cbda.com) 方式二:网络传输 大赛指定网络传输方式:1、QQ:985375143 2、MSN:lighting-ccd@hotmail.com 3、E-mail:lighting_news@126.com 方式三:电话索取 大赛指定电话咨询号码:北京:010-83993576 广州:020-38846811 方式四:上门索取 大赛指定报名表索取地址: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西客站南广场融信大厦1702室) 2、《照明周刊》新闻中心(广州市天河东路153号富海商业中心四楼D03) 方式五:当地协会 设有分站赛的各个地区设计师,可到当地协办装饰协会索取。 四、投稿要求 1.制作格式:交稿时必须统一采用PPT幻灯片或JPG图片格式提交,设计图纸使用AutoCAD格式。 2.提交资料: ⑴效果图一张; ⑵设计图纸:天花图、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各一张(CAD格式); ⑶实景照片:8-10张,亮灯全景照片1-2张,局部照片5-8张;照片采用JPG图片格式,图片尺寸要求:短边长至少1000点以上。 说明:提交的资料必须满足以上(1)、(2)、(3)之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为了更清晰表达设计理念,请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 ⑷设计师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⑸参赛设计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⑹设计师个人简介和彩色2寸照片各两份; ⑺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⑻设计师本人主持的其它优秀案例(参赛作品除外)及说明(限3个以内) 3.不局限参赛作品的设计软件,可以是手绘稿、3D效果图、PhotoShop效果图等,配合相关文字,重在表达设计理念,以及和最终的实景效果照片相切合。 4、提交报名文件的形式 ⑴光盘形式:将所有需要提交的资料刻录成一式两份光盘(证件类资料可扫描),邮寄到指定报名地址; ⑵电子形式:可以将所有需要提交的参赛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通过大赛指定QQ或MSN直接提交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部分 赛程设置 一、大赛程序 1.信息发布:组委会通过网络、媒体公告等形式发布大赛信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征集参赛作品、接受参赛报名。 2.报名参赛:参赛者认为自己符合本活动规则对参赛对象、参赛作品的要求,即可填写报名申请表格报名参赛。 3.作品评审: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个分赛区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 4.分站赛:本次大赛第一阶段设立15个分赛区,每个分赛区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进入全国总决赛。 5.决 赛:评审委员会委员对进入总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6.颁 奖: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颁奖典礼颁奖。 二、评选原则 1、原创性:光空间设计作品应该是参赛设计师的原创作品,营造中国照明设计产业的创新氛围,严谨抄袭、模仿他人设计作品; 2、高效性:灯光设计与应用应充分考虑和实践照明节能、高效的理念; 3、忠实性:设计作品应保持设计效果和实际应用效果的忠实性、一致性,最终实施效果与设计理念切合; 4、功能性:光空间设计必须充分实现照明的功能性,选择、安排灯具合理,选配光源准确; 5、创造性:整体光环境设计理念富有创意,灯光运用具有技巧性; 6、美观性:灯光设计效果应该能充分展示灯光对室内外装饰空间的美化功能和作用,赋予空间美仑美奂的功效。 三、赛区分布 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站赛,第二阶段进行全国总决赛。赛区分布如下: 1.分赛区设立:本次大赛的分赛区按4大区分设15个分赛区。 华北东北区:北京、沈阳 内蒙古、天津、河北设计师报名、投稿到北京赛区。吉林、黑龙江设计师报名、投稿到沈阳赛区。 华东分赛区:上海、杭州、南京、合肥 华中华南区: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新)。 海南、广东(深圳除外)设计师报名投稿到广州赛区;南昌设计师报名、投稿到武汉赛区。 西南西北区:成都、西安、昆明(新)。 贵阳设计师报名、投稿到成都赛区;西藏、新疆、宁夏、甘肃、青海设计师报名投稿到西安赛区。 2.总决赛:全国总决赛(地点待定)。 四、奖项设置 1.纪念奖:凡参赛作者均可获赠纪念品; 2.分站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1名 总决赛双程机票+总决赛2晚住宿; 二等奖 2名 总决赛双程机票 三等奖 3名 总决赛单程机票; 优胜奖10名 颁发荣誉证书; 提名奖10名 颁发荣誉证书; 3.全国总决赛大奖,奖项如下: 特等奖1名: 奖品为“奔驰C180”; 单项一等奖1名(5-7个单项) 奖金为8000元人民币; 单项二等奖1名(5-7个单项) 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 单项三等奖1名(5-7个单项) 奖金2000元人民币 优胜奖10名 免费提供2晚总决赛住宿; 入围奖20名 免费提供1晚总决赛住宿; 说明: 1.以上奖项均可重复获得 2.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自理(20%),由大赛组委会代征代缴。
第四部分 赛区流程安排 一、分赛区流程安排 1、LED照明论坛(120分钟) 2、分赛区颁奖仪式(30分钟) 3、招待晚宴(100分钟) 二、总决赛流程安排 1、光空间与照明设计论坛(半天) 2、招待晚宴(100分钟) 3、总决赛颁奖晚会(180分钟)
第五部分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组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的权利。 2、所有参赛者享有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听取建议的义务。 3、凡参赛者自动成为“中国建筑装饰与照明设计师联盟”会员,如有异议者请特别说明。“中国建筑装饰与照明设计师联盟准则”详见附件,详情请登录(http://www.lighting-cbda.com)。 4、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大赛组织机构为大赛需要而复制、使用、传播、展览参赛作品。 5、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及其他参赛资料。 6、所有参赛者须保证不向大赛主办单位、实施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7、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剽窃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作品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应用空间,曾经参加过其他照明类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应用方案不得参赛。 8、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并参加大赛组织机构组织的考察企业活动。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参赛申请表中如以单位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单位及由单位报送的设计者,如以个人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所填写的设计者。 9、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10、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11、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 12、每个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本次大赛规程,凡是投稿参赛者一律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违反相关规则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本届大赛规程保留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二、争议处理 1、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2、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如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刘晓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 主 任:房 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建筑师) 副 主 任:花恒久(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电气委主任) 华敬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电气委秘书长) 张玉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电气委副秘书长) 成 员:各省市地方装饰协会负责人和照明企业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主任:张玉峰(兼) 副 主 任:朱晓岚、谈秋宏 评审委员会主任:房 箴(兼) 副 主 任:花恒久、华敬友 委 员:由中装协电气委专家组资深专家组成
附件2 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参赛申请表
注:参赛者需提供个人生活彩照2张,以备形象展示宣传用。 作品投寄地址:北京西客站南广场融信大厦1702室 邮编:100055 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员会照明部) 邮箱:lighting_news@126.com 联系人:朱晓岚 电话: 010-83993576 传真:010-8399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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