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 产品
搜索

新闻中心

Press center

首页 >>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防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防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防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单位场所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研判天热高温、工期紧张、动电动火频繁等各种风险叠加因素,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夏季特点,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细致研判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化解消除施工现场各类消防隐患。


  二、紧盯重点部位,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配强管理人员,完善消防设施。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识别各类消防风险,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改临电设施、电气线路、动火动焊、危化品处置、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做到排查力度不减、整治措施不松。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整改问题,持续抓好隐患消除工作,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压实各级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各集团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严格工作标准,细化防控措施,结合安全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市、区两级安全执法机构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风险隐患,确保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单位场所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刘文政;联系电话:55597180)



  •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经济开发区美安路1号IDM智能科技园
  • 邮箱:bcdaorg@163.com
  • 办公室电话:010-63379226                         传真:010-63379226
  • 邮编:102308
  • 版权声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京ICP备2022005253号-1   Powered by bcda

           

扫一扫关注我们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010-63379226
- 客服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