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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社局官网    

京人社能字〔2022〕9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委办局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针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开展专项治理。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的问题。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人员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问题。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政府主推”“代考”“包过”“不过包退”“速成”“上岗必须”“×天拿证”“零基础包拿证”“挂靠”“挂证”“轻松月入过万”“高薪入职”“毕业推荐高薪工作”“内部推荐”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违规培训评价发证和违规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渲染求职焦虑、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7月31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作战工作机制,及时向辖区单位和机构传达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摸底排查(8月-9月)。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以问题为导向,对本部门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对收集的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开展摸底排查。

(三)调查处理(9月30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摸排情况开展集中治理,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通信、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按职能处理违法违规的培训、评价、发证机构及其相关活动,重点针对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问题、虚假或夸大宣传问题、误导社会的炒作问题等开展调查、监测和处置;并于9月30日前将问题查处清单(见附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区问题查处情况,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四)建立制度(9月以后)。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各区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涉及面广,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建立专项治理联合作战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辖区“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注重统筹协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已登记备案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事考试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职对广告违法行为、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对“山寨证书”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处理;网信部门、通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共同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联合调查、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实现同步打击,形成惩治合力,加大违法打击和震慑力度。

(三)加大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区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加强对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宣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职业培训评价发证工作。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及其评价范围的正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证书合法合规性和含金量等,积极营造正向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和通报机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强化警示教育。

(四)积极稳妥实施,妥善处理诉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稳妥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杜绝边清理边继续违规开展的行为。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根据职权范围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政策答疑,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有关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北京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问题查处清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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