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 产品
搜索

新闻中心

Press center

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 民航局发布根治欠薪十条措施助力民航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后附政策原件)
详细内容

民航局发布根治欠薪十条措施助力民航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后附政策原件)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民航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根治欠薪十条措施,通过多种手段督导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此项民生工作。此次发布《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以“不能少一分、不能晚一秒”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增加了监理单位在受建设单位委托时的协助管理职责。除民航局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外,《通知》还明确了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的行业监管要求。

《通知》统筹了行政与质监资源,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统筹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等监管资源,将根治欠薪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不停航施工监管等工作相融合;民航各监管局和质监机构在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一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监管。

《通知》覆盖了民航专业和非专业工程,要求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对民航专业工程的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承担对局属单位建设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的部门管理职责。

《通知》参考飞行安全管理经验,应用了民航检查单模式,同步发布《民航专业工程和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建单位自查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监管检查单》《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导检查单》,以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通知》要求,民航各监管局要主动对接各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议事协调机构,并在其指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行业将形成民航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全面参与根治欠薪工作协调机制的新局面。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民航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航局党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通知》中的十条措施,加大力度持续做好此项民生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欠薪问题,确保守住底线、杜绝相关风险,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民航工程建设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责任条款行政执法指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民航专业工程的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承担对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部门管理职责。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本项目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和对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机制,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并定期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局属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相关合同中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统筹好工期进度与建设资金要素保障。

三、总包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承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等)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依法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推行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确保依法合规、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总包单位落实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审核及监督。

五、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应统筹监管局和质量监督机构等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对民航专业工程欠薪问题的监督管理,依职责严格查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民航各监管局应主动对接各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在其指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进行不停航施工项目监管时,应一并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民航质量监督机构在受民航行政机关委托开展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时,应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监督范畴。

八、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应加强对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局属单位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控,并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九、民航局相关司局应依据自身职责,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项目审批、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工程监督、单位考核、信访举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加强对地区管理局和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支持。

十、建设、总包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自查工作参照《民航专业工程和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建单位自查单》(见附件1)执行。民航行政机关及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参照《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监管检查单》(见附件2)执行;民航行政机关对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工作参照《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导检查单》(见附件3)执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航局党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述十条措施,加大力度持续做好此项民生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欠薪问题,确保守住底线、杜绝相关风险,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附件:

1.民航专业工程和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建单位自查单

2.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监管检查单

3.民航局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导检查单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4月12日


  •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经济开发区美安路1号IDM智能科技园
  • 邮箱:bcdaorg@163.com
  • 办公室电话:010-63379226                         传真:010-63379226
  • 邮编:102308
  • 版权声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京ICP备2022005253号-1   Powered by bcda

           

扫一扫关注我们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010-63379226
- 客服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