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北京市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官网    

京发改〔2022〕1019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燕山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分局、财政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各区应严格落实《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2年7月)。各有关单位、各区全面梳理本领域、本区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12381、12315、12345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银保监局、市民政局牵头,分别会同有关方面按照《方案》和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民航、铁路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别按照民航局、国家铁路集团公司部署落实,口岸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同时,各有关单位、各区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

有关牵头部门、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阶段(2022年9月-10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各区也要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区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各有关单位、各区要系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情况报告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北京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市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下设综合业务、行业监管、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等4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其中,综合业务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本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部署和组织协调;行业监管组由各牵头部门组成,负责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财经纪律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地方财经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并开展;监督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本市联合检查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各区相应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落实本区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各区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家及本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及时协调相关重点难点问题,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市、区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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