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优质工程奖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即将组织2009年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凡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包括外地进京注册的建筑企业,在2008年度内竣工的室内装饰工程、古建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设计效果好、质量上乘、施工文件齐全完整的,可申报2009年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每项工程收取800元申报费。请各单位及时与市装协评优办公室联系,最迟在2009年3月18日以前办理完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参加评审。
联 系 人: 彭纪俊 63379386
郑 芸 63379813 13501028209
申报地址:丰台区太平桥路华源三里(首科花园)10号楼二层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2008年12月20日